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玻璃钢防腐工程第二批
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10867773元(含税)。
4.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精矿库、水浸车间、焙烧车间、转型萃取车间C、氨水罐区、硫酸镁废水车间、水浸渣处理车间的玻璃钢防腐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5.施工周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投资估算额为5963615元(含税),标段二投资估算额为4904158元(含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合同包含玻璃钢糊衬单个槽罐体积大于500m3以上的工程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不是全部)发票扫描件);
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社保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投标只参加评审,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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