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编号:TC240Q71Y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选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进入执行程序之日起满两年后终止
(二)采购流程: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并且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供应商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律师事务所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上。
3. 在律所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4. 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5.律师事务所如为采购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采购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6.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采购人限制使用名单,与采购人无利益冲突,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内部系统利益冲突检索结果(检索时仅输入“中国银行”),若律师事务所无内部利益冲突检索系统,请提供本所手工台账检索结果并出具加盖本所印章的单独说明,无论是提供内部系统利益冲突检索结果或提供本所手工台账检索结果并出具加盖本所印章的单独说明,均需作出利益冲突避免承诺;
7.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时 间: 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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