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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四合一报告项目公告
日期:2024-06-06 收藏项目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四合一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忻州市 宁武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四合一报告【项目编号:JNC339-CG-240522195、SXMTZB2403F-571(F)】,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安全费用,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提纲(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4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要求,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联合编写,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需重新编制《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应包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内容。

目的:

完成梨园河煤矿300万吨/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编制项目,满足矿山建设需要。

2.2采购范围:编制《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相关附图、附件,具体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矿山开发利用方式,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措施及方案;确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技术措施、方案、范围,对五年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分阶段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各阶段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方案编制后,最终成果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并取得批复。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报告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内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6日17时30分至2024年06月1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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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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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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