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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油试采分公司2024年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集中处理点采用储液罐或储液池收集存储作业井替出废弃钻井液,应用处理系统对新井射孔作业部分井产出的废弃钻井液实施压滤无害化处理,达到废弃钻井液不落地施工目的,经处理后产生的废液和废渣可以进行综合利用,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2.2 招标范围:按照大庆油田公司安全环保要求,试油试采分公司对作业井要求实施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现针对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招标,对施工区域内作业井替出废弃钻井液提供收集存储场地和设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提供处理技术、设备仪器、处理剂与实施方案,完成集中收储和处理技术服务。废弃钻井液处理后产生的固体,达到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DB23/T693-2000《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标准,乙方负责回收及利用(含存放、倒运等)。处理后排出液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由乙方转运到采油厂联合站作注入水使用,废液和废渣处理及利用由乙方自行处置,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标段划分: 标段一:试油试采分公司2024年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理  估算金额450万元(不含税)。

2.3 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2.4 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

2.5 出资比例:100%;

2.6 计划投资:人民币450万元(不含税);

2.7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6月17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在大庆市范围内具备固定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可以为自有或租赁;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失信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6投标人须承诺:(1)投标人承诺可 24 小时不间断接收招标人运送的废弃钻井液,满足招标人施工需要。(2)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09:00:00至2024年6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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