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试验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浔发改计(2023)101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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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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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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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
278.56万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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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0万元 |
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试验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3759001
建设地点: 桂平市
建设规模: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和流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两个子项目。其治理内容包含1、菠萝坑流域:在松柏街、桂南路等18 条主要市政道路建设dn300-1000污水管 15.8公里及菠萝坑内两侧建设截污管3.6公里;在禄棠街、浔州路等7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dn800-2400 雨水管 6.7公里,并修建两座污水泵站及修复部分错混接及老旧劣质管网。2、木桥头坑流域:在永和街、朝阳街等14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dn400-500污水管17.4km;在永和街、桂明路等7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dn800-1350雨水管8.2公里及修复部分错混接及老旧劣质管网;3、生态修复大坑口、二坑口河道约1.1公顷。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8570.46万元
检测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合格之日为止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 278.56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及时间,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的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 E4508002851003759001001, 标段(包)名称: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试验服务
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 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来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和企业信誉实力分。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1)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备注:中标人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分包前,中标人应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服务能力等情况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分包服务。)(2)检测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3)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详见招标正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 年 6 月 6 日 18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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