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ZQ-ZFCG-2024006;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伊通河一期)资本金认定进行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2万元;
服务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伊通河一期)资本金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具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投标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6、近三年(2021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招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3.2磋商文件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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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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