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改造工程测绘、物探机构选择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改造工程测绘、物探机构选择。
2.2招标范围: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改造工程进行工程测量。包括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网及附属物勘察等。
2.3入围单位数量:1家。
2.4建设地点:以实际派工单为准。
2.5入围期限:1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三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7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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