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阿里地区公司本部职工活动中心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区系统采购计划的通知》(藏烟计〔2023〕39号)、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阿里地区公司管委会会议纪要〔2024〕1期及党组会会议纪要〔2024〕1期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烟草公司阿里地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委托,现面向社会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改造;
2.2建设规模:更换阳光棚屋顶、新增聚碳酸脂耐力板顶棚、电动遮阳帘、外窗更换、柱加固、钢梁加固、原有装饰拆除、锅炉搬运、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建设大街(烟草公司院内);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投资,已落实;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37,724.99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柒仟柒佰贰拾肆元玖角玖分)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或以上,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及专职安全员1人。
3.2投标人应按照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项目备案按照“关于临时解决投标项目拟参与人员承诺事宜的通知”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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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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