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水土新城南部片区排水管道项目一期(悦复大道管网修复工程)概算评审 |
| 采购人 |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13,170,800.00元)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 服务内容 | 本次实施改造一期,实施范围南起清溪河大桥北桥头(道路桩号K0+800),北至太山一路(道路桩号K3+700),改造长度约2.90千米,新建管道长约0.05Km、修复功能性缺陷管道长约1.7Km,修复结构性缺陷管道长约1Km。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经执业登记的相应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与经济运行局的联系人,参会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评估小组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和行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规范,评估小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初稿形成后,扣除用地费概算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无跨河桥梁、无隧道(特殊项目除外),由审核机构的专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扣除用地费概算总投资在5000万元—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无跨河桥梁、无隧道(特殊项目除外),由审核机构专家及非本审核机构1名专家进行书面会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扣除用地费概算总投资在20000万元以上,或不足20000万元,但有跨河桥梁、隧道等结构的项目,审核机构委托2名非本审核机构专家集中会审,并出具会审纪要。 |
| 服务时限说明 | 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须在领取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项目法人回复联系函时间)完成概算评审工作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
| 服务金额 | ¥7900.0元 |
| 金额说明 | 概算审核费用以项目总投资扣除土地费作为计费基数,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件标准计算后按照折扣计取。 |
| 选取方式 | 择优+随机 |
| 需规避机构 | 9150010720288713XA |
| 规避原因 | 概算报告编制单位 |
| 选取时间 | 2024-06-11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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