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矿集团2024年4月维简费设备采购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资金来源维简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矿集团2024年4月维简费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2.2 项目编号:JXZ-A24G128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珲矿集团八连城变电所与板石变电所6KV配网接地电容电流综合故障管控系统成套装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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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 (含税: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
对投标人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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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KV配网接地电容电流综合故障管控系统成套装置 |
6KV-1250A/31.5K |
套 |
4 |
425000 |
生产厂家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2.4 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所报的货物不得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2.5 使用单位:吉林省吉锋配售电有限公司;
2.6 付款方式:预付30%,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按照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入账后协商付款,质保金10%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款;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人需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提交招标人,待招标人确认完毕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再生产;
2.8供货方式:具体供货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执行,按照用户要求时间、地点、方式供货;
2.9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1质保期:自管控系统成套装置完成且正常安全运行起,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至少有1项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应的发票和用户使用证明,且该项业绩不得涂改、覆盖价格信息,保证完整清晰),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需提交本公司的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要求型试试验报告中核心部件快速开关分闸时间≤5ms,合闸时间≤12ms。
3.4投标人须具有生产主动干预型消弧消谐选线成套装置实际生产能力和主动干预型消弧消谐选线成套装置出厂检测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投标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合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6日至6月11日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8:30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30时;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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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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