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经由 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修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规模:①新建规模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②新建雨污水管网总长约82.39km;③进行老旧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改造新建雨污水管网总长65.03km;④城区片区污水治理,主要针对西铭坑片区、洪坑片区、芦塘片区、南桥片区、黄土坑片区等分片区进行污水治理,改造新建雨污水管道总长约9.72公里;⑤建立一套排水管网智慧水务系统
2.3招标范围:服务范围实施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开工至审计服务工作结束,含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跟踪、计量支付审核、参与工程现场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新增综合单价、材料单价等费用的审核,在签证单当月审计签证费用)、隐蔽工程的验收以及造价纠纷的处理、负责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报送的合同进度费用支付的审核、结算初审及业主要求的其他工作
2.4 服务时限要求:24个月,并配合结算审核完成。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 力。
3.1.1 基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3.1.2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同类业绩(造价咨询费不少于80万元)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控制价、评标方法
1、招标控制价:该项目基本费最高限价 103万元,(基本收费1.7‰计取),不含效益费核减金额按3%计取,如审减额超过合同价*5%部分,则超过部分的审减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招标人不补偿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
3、本项目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具体合同价遵循以下原则:
本项目总承包费用的计算法:工程总投资估算5.9亿元,本项目控制价:基本费103万元(基本收费1.7‰计取),不含效益费核减金额按3%计取,如审减额超过合同价*5%部分,则超过部分的审减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以最终结算为准。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至2024 年7月 2 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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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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