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深圳机场无人机预警防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机场无人机预警防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无人机预警防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F-ZB2

三、项目需求概述: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为深圳机场提供无人机预警防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无人机预警防御设备租赁、开展无人机预警和反制服务、全天候监测、专业人员驻场服务等,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

合同采用1+1模式签订,首个合同期为1年,合同起始时间从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系统投入使用以及全部项目团队成员进场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在首个合同期内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合同期满前四个月,甲、乙双方洽谈合同续期事宜,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可以续延1年服务期限。如续期应另行签署书面合同,甲方也可以在首个合同期结束后选择不续延合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是拟投四种设备(雷达、光电探测、无线电侦测和无线电管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证明文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投的雷达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证明文件:提供拟投设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服务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民用机场无人机预警防御类保障服务;

(3)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中须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须同时提供结算发票或业主证明文件进行辅助证明,文件中须体现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业主公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