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编号:GZGK24C251C0479Z
2. 项目名称: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1,067,294.00元
4.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067,294.00元
5.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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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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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副食品类、粮油类等供货;②肉类、蔬菜类等供货;③包点及粉面类等供货。 |
1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套):3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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