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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6 收藏项目
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AGGFGSGGZHG240605134027)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包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等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
要求同时满足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和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招标技术要求,若可研要求与技术要求不一致,则以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招标技术要求为主。
具体详见烧结厂一烧活性炭脱硫前低温烟气余热利用(EPC)总承包招标技术要求,如招标如需现场踏勘与建设单位联系人确认,统一安排。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节能或环保类总承包业绩至少一份(附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修理修缮合同无效)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投标方需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热力乙级;(2)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6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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