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2024年“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23800元
三、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四、项目内容
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通过引进专业运营机构,打造集“服务+培训+就业+调解”为一体的“15分钟家政服务圈”,构建连通政府、企业以及消费者的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家政服务,促进家政服务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社会群体对家政服务的品质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家政服务。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建立服务供给商和服务供给人员信息库,收集辖区内居民关于家政、母婴、养老、医疗护理等服务需求,分类推送至对应合作机构,由专业机构提供具体服务。全年至少服务居民400人次(由站点转介的合作企业服务单量可纳入统计)。
2.技能培训。加强与“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家政培训机构、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机构等的沟通对接,定期为家政服务员、失业人员、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每年组织20场次公益技能培训,其中每场培训不少于4学时,每场培训不少于45人次。
3.促进就业。定期对接各类家政企业,收集家政服务岗位信息,并在基层服务站场所进行发布,每月提供家政服务岗位信息不少于300个(次)。
4.调解维权。建立基层联动调解机制,通过社区、行业协会、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种协调方式,及时调处便民家政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二)团队要求
为确保项目高质量开展,需成立专门服务团队。团队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驻站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须为公司专职参保员工,熟悉家政行业情况,具备完成工作所需学历水平、身体素质、能力条件。
(三)场地设施
拥有固定场所,可利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场地要具备日常办公及网络运营条件,办公站点所需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均由中标机构负责采购和管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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