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一期工程陆域部分)施工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江市丰头港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一期工程陆域部分)施工工程25吨汽车式起重机、9.6m平板拖车、16m³渣土车、1m³挖掘机的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一期工程陆域部分)包括护岸、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及堆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及消防、通风及空调、环境保护、绿化工程等项目(不含装卸工艺)施工。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 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6月5日 14:00时至2024年6月15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14: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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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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