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类乌齐县康巴花都景区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类乌齐县桑多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援藏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类乌齐县康巴花都景区改造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XZQJ-CDGZ-2024018
2.3建设规模:道路黑化约10980平方米,道路花岗石碎拼350平方米,木栈道翻新390平方米,露营基地合新建木铺装600平方米,停车场翻新1000平方米,新增绿化850平方米,牦牛通道栏杆1000米,拆除雪松栏杆30组,新建花带石3500米,科普牌拆除150米,驳岸处理500平方米,车行自动闸机2套,人行自动闸机2套,人车分流石墩5个,路灯拆除50盏,小厕所旱厕改水厕1项,桥梁改造(面层)200平方米,桥梁改造[桥身彩绘)200平方米,桥梁改造(栏杆下瓷砖)50平方米,牦牛通道坡道125平方米,牦牛通道坡道挡墙60米,坐凳45组,垃圾桶45个,帐篷10座,门头彩绘翻新40平方米,雪松25株,景观栏杆640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类乌齐县桑多镇;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质要求:投标申请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公司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需出具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近年内)。
(四)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注册在本公司,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七)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15时4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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