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数据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数据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YGC-G2024-0007
项目名称###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数据处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数据处理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