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某单位第二批次房屋设施维修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某单位第二批次房屋设施维修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JFEB-G1002
项目名称:2024年度某单位第二批次房屋设施维修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某单位一线零星维修
项目编号:2024-JLJFEB-G1002(1)
1.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各点位执勤用房整修、室内运动场整修、库房围栏建设及墙面粉刷等三个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
4.项目控制价:1084625.04元。
第二标段:某单位二线零星维修
项目编号:2024-JLJFEB-G1002(2)
1.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室内地面、墙面维修整治、饭堂整修、车库值班室卫生间整修等三个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
4.项目控制价:1108374.31元。
以上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投标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四)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五)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六)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七)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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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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