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GC-ZB-G-2024-115
项目名称: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南公河口、雕刻总厂街区消防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334.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4.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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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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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南公河口、雕刻总厂街区消防维保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本次招标为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南公河口、雕刻总厂街区消防维保项目。2、维保范围为三坊七巷(含澳门A.C,D地块、光禄坊A、B地块、黄朱园里)、朱紫坊、上下杭、南公河口、雕刻总厂街区红线范围维保。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2.8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7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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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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