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项目代码2204-410402-04-01-562564)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新新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2.2项目编号:平公资建2024235号
2.3预算金额:1357万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平顶山市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项目(一期)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设处理规模2.0万m³/d。本次招标内容为:厂区拆除、外电接入、湿地进出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1座、DN500管道约1830m、DN800管道约24m、人工湿地工程约8275㎡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东1千米处的野王村北。
2.5招标范围:
二标段:施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二标段:全过程监理;该标段预算金额为16万元
2.7工期(服务周期):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标准:
二标段: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2.3信誉要求:(1)投标人需出具无不良行为、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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