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2.2项目编号:平公资建2024235号
2.3预算金额:1357万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平顶山市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项目(一期)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设处理规模2.0万m³/d。本次招标内容为:厂区拆除、外电接入、湿地进出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1座、DN500管道约1830m、DN800管道约24m、人工湿地工程约8275㎡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东1千米处的野王村北。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该标段预算金额约为1341万元
2.7工期(服务周期):
一标段:720日历天(包含设计服务期限和施工工期);
2.8质量标准:
一标段: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一标段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2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2.3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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