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安吉县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总金额:2257.5万元)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hzgq202406016(JCZX2024-135) 。
二、招标范围
(一)标项一
1、采购8.5米纯电动公交版车型15辆,预算单价:88.5万元/辆,预算总价:1327.5万元。
2、回购原17辆“微宏电池新能源公交车”,回购总费用为127.5万元,由中标人负责回收,车辆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标项二
1、采购5.99米纯电动无站立公交版车型15辆,预算单价:62万元/辆,预算总价:930万元。
2、回购原13辆“微宏电池新能源公交车”,回购总费用为97.5万元,由中标人负责回收,车辆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项,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项投标,但兼投不兼中(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标项二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项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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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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