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集团公司做出重要部署,要求更加全面地深化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做好“业务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运营数字化”,落实办公环境的国产替代工作,2025年前全面实现自主可控。本项目将聚焦智慧办公、智慧培训、课程管理、师资管理、资源统筹等核心业务进行智能化升级。
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455万元
1.2招标内容:本期内容主要围绕智慧办公、智慧培训、课程管理、师资管理、资源统筹等场景的数智化应用服务、以及配套安全防护、数据支撑能力、云网资源的服务。
智慧办公模块主要解决内网用户的日常办公入口及绩效考核功能。
智慧培训解决立项审批的数字化,并梳理现有流程,聚焦长期班师资反复变更和分阶段实施班次(专题班、品牌班)无法合并培训班财务报表等突出问题。
课程管理实现丰富课程开发、课程入库、课程应用评价场景形成课程管理闭环。
师资管理建立完善的党校内部师资库,实现师资的集中化管理,为师资培养和师资选用提供依据。
资源统筹模块,统筹全集团培训资源,以上海校区、北京校区为样板,通过生态资源系统,实现生态统一入驻,资源自主维护及查询,实现全集团党校、各级邮校住宿、教室等生态资源一体联动、培训需求一体接应。
……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
★1.4质保期:自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为期12个月。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响应速度: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
★1.7付款条款:首付款40%,进度款30%,尾款3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单项参选限价。最高单项不含税参选限价详见第六章单项报价表,参选人单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单项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资质要求:/。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24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