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关于临时填埋场存量垃圾转运工作试运行服务招标项目;
1.2.2项目内容:完成投入一台225型挖掘机进行存量垃圾挖掘、装车作业,投入一辆普通自卸车进行转运作业,配备4名工人辅助机械进行存量垃圾挖掘、转运处置及开、关场揭膜和盖膜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1.2.3预算金额:22.2万元(租赁225型挖掘机预算10.2万元,租赁普通自卸车预算4.8万元,配备4名工人预算7.2万元);
1.2.4服务期限:3个月;
1.2.5项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临时填埋场至焚烧发电厂;
1.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和使用需求。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2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能承担本项目工作的相关设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3人员要求:4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操作资格证的工人辅助机械进行工作;
1.3.4信誉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申请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申请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3.5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3.6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1.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1.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4日起至 2024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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