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供销粮油(辽源)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2.2招标编号:JLZX2024-030
2.3建设地点:吉林省东辽县辽河源镇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利用原有场地建设,总占地面积5007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25.09平方米,总仓容9.34万吨。建设内容:新建平房仓4栋、500吨/日烘干系统1套、粮食产业服务中心1栋、检化验室及资材库1座、检斤室及变配电室1座及附属配套设施等;购置安装智能化、检化验、生产运输设备75台(套)。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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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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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ZX2024-030(01) |
供销粮油(辽源)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监理 |
完成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149.4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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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ZX2024-030(02) |
供销粮油(辽源)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施工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8134.4730 |
2.6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计划工期:2024年07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共539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监理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施工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应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监理、施工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出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监理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6月4日到2024年6月11日免费下载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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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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