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崇义县龙勾至南康红心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投资字〔2024】27号文批准,项目法人为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龙勾乡龙勾村(X872县道龙勾至上犹段起点),起点桩号K0+000,途经龙勾村、寺里村、东山村、牛轭村,路线呈西-东走向,终点位于南康区朱坊乡红心村(县区交界处,接X894县道南康区红心至朱坊公路),终点桩号为K7+860,线路全长约7.86千米,设置大桥2座,涵洞35道,平面交叉5处,并配套建设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线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标准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
2.2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6508.2203万元(含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土地使用及征拆补偿费、基本预备费),工程建安费暂定为34800万元,施工图勘察设计暂定为350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及相关后续服务和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2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24个月(含施工图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截至2024年6月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联合体牵头人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未在交易系统登记的资质(养护资质除外)、财务能力、业绩、人员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联合体牵头人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情况,在截止时间之后更改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符合“附表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资质要求;
3.2.3 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3.3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6月 5 日至 2024年 8 月 5 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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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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