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2023-2024年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金额252.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踏勘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水土保持实际情况要求开展相关项目监理,同时,开展相关项目取样监测,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书等项目需要的相关事项,并取得当地水保部门备案认可;同时配合完成所承担探井的有关部门的水保督察、检查等其他水保工作,工作量暂定210口预探井,如因公司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选定3家服务商完成,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工作量38%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工作量34%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工作量28%分配。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所属施工区域。
2.6服务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技术服务各项工作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所在省的法规、技术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3-2024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第二标段(陇东油气区)入围服务商。②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全部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承诺:具有独立处理现场公共关系能力;近三年无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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