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总行本部及各办公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上地、海鹰办公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采购
二、招标编号
0686-24300A091215N/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上地、海鹰办公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后续是否签订合同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是否良好确定。
首次签订合同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中标服务商需承诺3年内价格不变。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本项目不适用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设置通过性火灾报警控制器逻辑编程模拟测试环节(报名截止后5天内完成测试)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同时参与。具体测试时间以招标代理发出的测试通知为准。通过逻辑关系编程模拟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后续投标。具体测试相关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为海湾公司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如为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则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作为海湾公司代理商的有效证明文件(含产品销售、技术保障,证明材料如为英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版)。
3.投标人须具有江森自控Simplex制造商(江森自控亚太区总部(火灾报警产品))在中国境内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含产品销售、技术保障,材料如为英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版),须同时提供上述制造商为代理商出具有效授权文件。
4.投标人应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7号令)中规定的“从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承诺以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应急管理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本机构信息截图,截图中至少包含本机构“工商信息”、“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服务类型”基本信息。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且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且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拟派现场维保负责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且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如提供新版证书则应为四级或以上且为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8.投标人拟派项目合作人员(证明材料如为英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版)需在海湾公司或该公司相应授权商任职(提供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原厂授权文件)的技术人员或投标人所属技术人员需具备海湾公司出具的学习证明文件,并与投标人具备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
9.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案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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