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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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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单位卫星地面站运维采购项目 |
①中心机房核心通信设备维护。包括值班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的各设备和系统的定期巡检和养护,以及在故障情况下的紧急抢修。②室外设备维护。包括室外天线各装置、电路和照明系统的定期巡检和养护,以及在故障情况下的紧急抢修。③基础设施养护检测。包括对房屋和天线场地的基础环境建设的维修保养。④重大任务保障。应急协助检测,运维方公司所在地位于广州或在广州应设立有办事处,运维期内,地面站如遇紧急故障,运维方应在接到地面站工作人员通知后3个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场,协助工作人员排障。 |
广州市 |
签订合同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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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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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120000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主营范围应包括通信设备或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包秘二级(含)以上资质。
五、
领取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1日(北京时间)。
六、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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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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