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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ZB2024025

2、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医院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49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交货期

质保期

采购预算

1

医保精细化综合管理系统服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等

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1年

¥49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服务技术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6 月 18 日上午9:00~9:3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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