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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和城东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4 收藏项目

景和城东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和城东区二期招标人为衡水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和城东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中心街以西滏阳一路以北区域内。项目内容为景和城东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景和城东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一个500万电梯采购及安装的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1.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7 资质要求: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电梯制造许可A级资质,安装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景和城东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一览表》。

3.3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单位必须具有安装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6 月4日至 2024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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