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第七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概况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采购机场地面服务车辆设备中的摆渡车(新能源)11台、紧急转运服务车(新能源)9台、行李拖车(新能源)21台、光强检测车(新能源)1台、多功能抢修车(新能源)1台、抢修电源车(新能源)2台、电力工程抢修车(新能源)1台、多功能建筑工程车1台、除冰撒布车4台、推雪/翻斗车2台、手推扫雪车21台、自行式扫雪车30台、驱鸟车(新能源)7台、应急照明车(新能源)1台、机械工具车(新能源)2台、皮卡车(新能源)1台、运行保障皮卡车(新能源)7台、航空电瓶车(新能源)2台、净空巡查检测车1台,共计125台车辆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拟投所有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摆渡车(新能源)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摆渡车(新能源)同一品牌仅允许一个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否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3.3拟投标车辆(除摆渡车(新能源)、除冰撒布车、手推扫雪车、驱鸟车外)须为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车型(提供截图)并能够正常在本地区上牌(投标人自主承诺);
3.4投标人具有较好信誉,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自主承诺);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4日18时00分 -2024年6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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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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