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运维中心2024香港支线香港段海底管道扫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的西气东输海底管道,分为求大段和香港支线段,其中香港支线段全长19.67km,管道直径813mm,其中位于深圳境内的管道长度约14.9km,管道设计埋深7m,香港境内的管道长度约4.9km,管道设计埋深4m。海底管道为金属内芯管道,外面包裹22.2mm~25.4mm混凝土保护层。管道上方有2~3m厚的块石覆盖,抛石宽度为6m~29m,抛石上方有1~2m自然回淤。香港支线管道香港段天然气管道是西气东输二线香港支线管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起始于香港支线边界线(KP14.7)到香港龙鼓滩末站进站阀前绝缘法兰,约4.9km。本次招标对香港支线香港境内部分4.9km进行探测作业。本段海底管道建成并投入运营超10年,需要对管道的运行状态进行精确测量,并与管道前期的检测数据进行对比,形成比对资料。
2、项目依据(资金来源):广东运维〔2024〕15 号《关于下达广东运维中心2024年第一批运维项目(广东省网)等执行计划的通知》。
3、招标控制价:180万元(不含税)。
4、项目期限:合同签订日起210天。
5、项目地点:香港支线香港段。
6、承办部门:深圳作业区。
二、招标范围
检测香港支线香港段4.97公里海底管道的实际路由、管道埋深和海底管道周边海底地形地貌。
主要内容为:
(1)管道路由区详查。详细调查海底管道上方及管道中心线左右各250m的水深地形、地貌状况,通过历年的海底地形图对比,分析海流对管道附近海底的冲刷影响和海底地形变化对管道安全的影响。
(2)管道掩埋状况检测。管道上方抛石保护层状况调查;对管道埋深状况检测,检测管道上方石块抛设厚度,并结合管道上方水深地形与竣工资料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管道上方海底地形测量资料比对,分析海底管道上方淤泥厚度的变化情况。
(3)管道沉降检测。测量海底管道的管道高程情况,其成果与竣工资料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管道高程情况比对,从而确定海底管道的沉降情况。
(4)管道埋设区域海底冲刷情况调查。利用相关技术对管道埋设海域进行水文调查,检测管道路由附近的海流流速、流向等,分析海流对管道埋设区域海底冲刷状况,突出检测管沟上方未覆盖区域的海底冲刷情况。
(5)拖网、锚痕等第三方作业痕迹分布情况调查。对拖网、锚痕等可能影响管道安全的第三方作业痕迹区域进行定位测绘,掌握第三方作业痕迹的分布情况,作为管道巡检管理的重点区域。
(6)对于管道上方的沟槽,重点关注沟槽的发展情况,如威胁到管道安全时,及时反馈业主采取治理措施。
(8)西二线香港支线香港段海底管道穿越航道段、管道沟段,在巡护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提醒过往船舶勿在管道两侧250m范围内抛锚、落物,避免影响上覆抛石层,重点关注矾石水道上方抛石层变化情况。
(9)根据业主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香港支线香港段海底管道及海床地貌测量数据,将(1)-(8)中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到至今海底管道埋深变化、登陆段及航道跨越段管道是否存在悬空裸露现象、管道上方地形地貌变化及是否存在抛锚影响等,最终形成正式技术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获得认可后,提交业主方。
(10)形成技术报告,并根据检测结果对该段海底管道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由乙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海管管理意见进行评估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及以上类似海底管道探测业绩。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案件;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
3.4.2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2)海底探测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海洋扫测或海洋潜水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机动船(乘员6-10人)(提供证明材料),船上需配备海上航行定位系统(误差范围不大于1m)等设施(提供证明材料),并为工作船配备船长、驾驶长、轮机长及水手等,要求工作船配备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具有香港海上作业许可(提供证明材料)。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处在投标禁入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2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各种器具,如RTK定位仪、多波束探测仪、浅地层剖面仪、测扫声呐系统、潮位仪等,并出具法定的设备校验记录和许可使用证明。
3.7.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16:00前,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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