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公司因日常新建及扩容工程项目、迁改及整治工程项目设计及集客政企业务项目增多。项目安全要求高、时间紧且项目现场分散,生产部门需要对外租赁生产用车。
需求类别:服务+订单。
本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眉山市。
本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未税预估总金额14.87万元,增值税税率13%,实际发生订单金额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引入一家车辆租赁公司为公司提供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本次具体租赁型号及数量如下:排量为1.6L及以下自动挡越野车(或)小车5辆。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为1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未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不超过14.8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为:待租车辆汽油版2480元/月/辆★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之后的,自成立之日起计)。
2.1.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的车辆租赁业绩要求:车辆租赁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