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6年度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用工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劳务外包服务。主要工作岗位为:设施巡查员、车辆驾驶员、泵站运行工、办事员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001)2024-2026年度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用工采购
标段(包)内容:劳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2024-2026年度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用工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服务或劳动服务或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等相关内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
2.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评审当日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加以承诺。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评审当日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路径:(1)“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2024年06月0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6日09时30分
本 2024-2026年度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用工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劳务外包服务。主要工作岗位为:设施巡查员、车辆驾驶员、泵站运行工、办事员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001)2024-2026年度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用工采购
标段(包)内容:劳务外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001)2024-2026年度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用工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服务或劳动服务或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等相关内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
2.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评审当日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加以承诺。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评审当日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路径:(1)“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2024年06月0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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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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