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灌云县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合同履行期限: 3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在灌云县的法人或支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法人机构在灌云存款总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须以在灌云县的银行法人,或银行法人在灌云县的最髙级别支行名义参与投标,即为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以支行名义投标的,该银行在灌云县境内的最高负责人须就本项目单独书面授权。
(3)具有独立完成项目金融服务的能力,具有《金融许可证》;
(4)2023年底不良贷款率不超过3%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本数);(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灌云监管支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
2、下载获取开始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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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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