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地区2024-2025年度所需钢球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项目规模:哈发、哈热公司(电厂)、哈三生产所需钢球约660吨(哈发100吨、哈热380吨、哈三18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9.21-2025.12.31(预估)。
2.4招标范围:哈发、哈热公司(电厂)、哈三生产所需钢球约660吨(哈发100吨、哈热380吨、哈三180吨)。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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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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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6/20-CL-00101 |
2024-2025年度所需钢球采购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度所需钢球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提供2023或2024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项及以上已完成的钢球产品销售合同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或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投标。供应商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钢球生产厂家有效授权经销许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04 10:52到2024-06-10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08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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