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程名称:月河东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具体施工过程中、保修期内发生的监理工作。
工程规模:对广饶县月河东路(迎宾路至花苑路北侧段)进行改造提升,全长约1100米,道路宽度12米,配套改造排水工程、人行道、路灯等设施。
计划投资:本项目总计划投资约795万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约783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2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0月6日,总工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境内。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三类,约9000立方米。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施工)或项目总监(监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施工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6、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3年6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5日0时00分至2024年6月25日24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5日0时00分至2024年6月25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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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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