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舒兰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
1.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50号;
1.3服务需求:舒兰市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4服务地点:吉林省舒兰市;
1.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1100.00元;
1.6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7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1.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及证明材料;(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
3.3供应商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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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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