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环烷基油领域样品检测服务采购(二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研发工作安排,环烷基油(上海)团队在进行科研和生产性临时任务的研究过程中,在目前不具备实验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实验油样的检测和分析,以及OEM服务跟踪检测和客户要求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估算金额:160万元(含税),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计费,中标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固定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2.3实施方式/地点:样品邮寄或自提。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批准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润滑油。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单项合同结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润滑油样品检测服务(方法开发亦可)业绩(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查询截图(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人员要求:本项目必须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化学/化工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时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扫描件。
3.6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及其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1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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