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州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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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064
项目名称:扬州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1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80万元/年,投标按三年期限报价。
采购需求:
扬州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为:环境卫生管理;治安防范、秩序维护管理;公共停车场管理;消防、监控室值班、日常巡检;供配电机房值班、日常巡检;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巡检(包括: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建筑物、公共区、停车场地、水电等综合巡检管理;会议、接待、参观保障服务和其他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如重大接待参观、###市创建、应急事件处理、活动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本项目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2份与本项目类似(服务范围须包含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消监控系统管理、电房管理)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原件扫描上传)。若刚签订的合同未到付款时间,则需提供盖章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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