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4-2026年4G、5G网络优化基础协优服务,预估金额含税人民币182.32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方式)。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玉溪全市区域范围内的4/5G网络优化基础协优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日常性能监控&质差处理优化;(2)投诉处理与问题排查;(3) DT/CQT测试优化;(4)各区县系统优化;(5)全网基础参数例行核查;(6)重点场景POI优化;(7) 4/5G网络规划;(8)专题专项的测试优化验证;(9)配合网络调整测试;(10)协助节假日、重大活动通信保障。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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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产品目录编码 |
评估产品目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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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P01741 |
代维服务 |
……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止。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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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月/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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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5G无线网基站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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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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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诉单 |
25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2参选人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接的类似(类似是指4G/5G网络整治优化类)项目业绩,业绩个数不少于一个,且单个业绩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证明材料依据:
①参选人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参选人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上的金额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3 协优人员要求:
(1)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7名协优人员,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t
(2)以上所有人员需每人具备1个网优工作经验。t
证明材料:需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与参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3年11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需为参选单位;网优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封面、合同金额、采购内容、协优人员姓名及签字盖章页等)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需要体现协优人员姓名。t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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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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