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CHDT) 一、 招标条件 西单数据中心网络与安全设备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培训由厂商负责。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供货,10月底完成设备部署调试。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单数据中心网络与安全设备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3个央企集团或央企直属单位(至少包含两层管理层级)或国有企业(至少包含两层管理层级)的集团级网络安全类信息化项目(含交换机、防火墙)成功实施案例,建设成功案例(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其中硬件设备金额不小于100万)。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盖章或签字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04 09:00到2024-06-12 23:00。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5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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