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1.项目位置###市光###街道下村社区第二工业区。2.建筑状况:总计租面积为********平方米(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其中,第二工业区12号,厂房一栋,框架结构,1-3层,租赁面积为********平方米;第二工业区12号A栋,厂房一栋,框架结构,1-3层,租赁面积为********平方米;第二工业区12号C栋,厂房一栋,框架结构,1-2层,租赁面积********平方米;第二工业区20号C栋,共两座,出租其中第二座,宿舍一栋,框架结构,1-4层,租赁面积为1073平方米。3.权属情况:###市公明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房产,无房产证,有权属说明。4.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5.消防手续情况:主体消防:无。6.抵押、查封情况:无。7.物业其他情况:①电梯:2台(电梯维护及年审费用由中标方支付)②派遣人员:招租方委派人员1名,工资由中标方支付,每月工资2832元###市最低工资标准乘以120%,并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工资涨幅作调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③变压器:2个,每个315KVA(用电押金2*315KVA*150=********元,具体功率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8.计算租金面积 :********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9.出租用途:厂房及配套宿舍。10.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2日前以银行转帐****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1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预缴。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交还全部租赁物业并结清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租赁物业地址上的工商注册信息迁移或注销、协助相关分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完成租赁关系交接等)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12.出租物业使用现状:空置中。13.是否有原承租方: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二、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1.本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如承租方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的,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实际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该物业相关条件,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3.本租赁物业目前尚未办理产权手续及物业消防手续,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规划验收、不动产权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及补偿费用。4.出租方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含税,涉及租赁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如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一方承担。5.租金支付方式及违约金:租赁合同签订 5 日内,承租方首期租金需预缴纳1个月租金,后续租金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应于每月12日前缴纳当月租金,逾期付款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欠缴租金的********%。如连续两个月未付租金,出租方除追收承租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6.合同期内,涉及租赁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等),出租方仅提供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合同届满且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或本合同解除的,承租方承诺对租赁物包括重新进行的固定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完好移交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承租方未按要求将出租物业交还出租方,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押金。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同意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金额后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补偿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出租方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商议解决。8.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9.该物业的租赁期限为3年(前两年为固定期,第三年为活动期,活动期内双方可以协商终止租赁协议,具体以租赁协议为准),以双方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若政府及相关政策规定回收、转让、自用、征###市更新计划,出租方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即可终止租赁合同关系,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租赁合同关系终止后,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限内将全部租赁物腾空、清退、返还给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费用。10.承租方自行承担该物业因经营需要实施申请及改造用电扩容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局验收办结相关手续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11.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2.承租方如需对所租物业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实施。承租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出租方,在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以及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并取得相关报批手续后进行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申报,出租方提供协助(仅限提供该物业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及原始施工图)。承租方提供消防验收及备案后成果材料提交出租方存档。承租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13.违约责任********租赁期限未满,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限承租方于合同解除之日30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该物业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就每逾期一天应向承租方收取三倍租金的违约金。********租赁期间,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地(房屋/附属物)转让他人使用的或擅自改变、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承租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承租方违反防火安全约定或拒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30日内搬离、交还房屋并按搬离时的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逾期未搬离或未交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合同终止前租金标准三倍的标准支付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14.因本租赁物业系整体出租,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年检等义务由承租方承担。15.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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