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机车车辆调车作业委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5170,招标人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运输生产的需求,保证铁路装备公司包头车辆维修分公司、沧州机车车辆维修分公司车辆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满足调车作业需求,需要铁路机车在铁路装备公司包头车辆维修分公司、沧州机车车辆维修分公司管内所有线路(包括库内线路调车作业时的摘钩、分解、对位、连挂等作业)进行调车作业,同时由出租方负责铁路装备公司包头车辆维修分公司、沧州机车车辆维修分公司管内线路道岔日常维护及保养。铁路机车大、中修、临修费用以及往返托运费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提供机车司乘人员并承担机车日常保养和燃料费用等(具体标包划分、服务期、服务地点等参数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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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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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车机 |
1 |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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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车机 |
2 |
沧州分公司管内线所有线路及黄骅港车站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调车作业专业化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的调车机运用时间不超过20年,同时须提供调车机的《出厂合格证》。
(2)投标人提供的调车机须按行业规定完成机车修程,提供最近一次中修及以上修程的《机车段修竣工交验单》复印件或其他检修证明材料,并保证合同有限期内不得进入中修及以上的修程。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9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