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SZJF-G2024-0001 项目名称:洪泽区精神病院CT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0万元采购需求:洪泽区精神病院CT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CT详见技术参数1台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4.(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人所投设备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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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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