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灾后重建项目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红十字会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东三召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沥青罩面1710平方米,原有道路挖补面积249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总工期:4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4 00:00:00至2024-06-1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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