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张仲景医院设计、装修施工项目
三、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750000.00元,自筹资金。
四、工期:中标后第二天进场装修,截止8月5日装修完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招标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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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工期 |
类别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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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
张仲景医院设计、装修施工 |
中标后第二天进场装修,截止8月5日装修完工 |
工程 |
750000.00元 |
2.供应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所属行业:建筑业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9.已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响应函)
1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八、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勘察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九、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6月4日09:00至2024年6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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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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