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4台起重机(含吊具)和1台备用吊具自动化改造,并增加相配套的远控平台硬件配置等,以实现起重机远程全自动/远程半自动/远程手动/维修模式运行,操作人员在每个远程操作台上“多对多”远程控制任意一台起重机,通过视频监控画面远程控制堆场中的起重机进行安全稳定作业。该4台起重机部署在码头后方自动化集装箱堆场,起重机要能够满足主业堆场的全流程自动化作业,同时,车道侧内集卡和外集卡也能实现全自动化抓放箱作业。仅在自动化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在远程控制室通过远程操作台进行远程干预,工作强度低,效率高,达到“以一控多”的目的,提高人员效能和设备自动化程度。该项目应根据招标人自动化堆场升级投入需求,进行免费自动化堆场地图升级服务。
本改造项目将实现起重机的最大程度的自动化运行,并与公司其余自动化起重机系统无缝衔接,实现自动化设备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
2.2招标内容
本改造项目将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4台起重机(含吊具)和1台备用吊具自动化升级改造,对其中1台起重机变频器进行更换(含安装调试),并获取特检证明及使用登记证。投标人应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硬件、软件的改造,设备控制系统及其他自动化系统。该项目应根据招标人自动化堆场升级投入需求,进行免费自动化堆场地图升级服务。
项目完成后,投标人负责重新办理改造后设备的特检证明及使用登记证,招标人提供资料配合,特检证及使用登记证的取得为验收必要条件。
项目验收通过后,为进一步优化系统,投标人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招标人现场进行为期不少于24个月免费的系统优化调试服务,直到系统调试满足技术要求为止。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堆场。
2.4工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签订后 6个月,包括起重机自动化设备所需设计、采购、开发、软件编写、安装(组装)、调试、试验、试车、验收、特检、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包含改造)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改造;子项目含门式起重机)A级。
3.2 业绩要求
3.2.1 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自动化集装箱龙门轮胎起重机销售安装或改造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a、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在“表5已建工程表”中能清晰体现是自动化集装箱龙门轮胎起重机;b、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截图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截图能清晰体现自动化集装箱龙门轮胎起重机;c、每个业绩需提供质量鉴定机构检验报告或业主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d、同时满足a、c或者同时满足b、c要求的业绩给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3.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4台起重机(含吊具)和1台备用吊具自动化改造,并增加相配套的远控平台硬件配置等,以实现起重机远程全自动/远程半自动/远程手动/维修模式运行,操作人员在每个远程操作台上“多对多”远程控制任意一台起重机,通过视频监控画面远程控制堆场中的起重机进行安全稳定作业。该4台起重机部署在码头后方自动化集装箱堆场,起重机要能够满足主业堆场的全流程自动化作业,同时,车道侧内集卡和外集卡也能实现全自动化抓放箱作业。仅在自动化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在远程控制室通过远程操作台进行远程干预,工作强度低,效率高,达到“以一控多”的目的,提高人员效能和设备自动化程度。该项目应根据招标人自动化堆场升级投入需求,进行免费自动化堆场地图升级服务。
本改造项目将实现起重机的最大程度的自动化运行,并与公司其余自动化起重机系统无缝衔接,实现自动化设备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
2.2招标内容
本改造项目将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4台起重机(含吊具)和1台备用吊具自动化升级改造,对其中1台起重机变频器进行更换(含安装调试),并获取特检证明及使用登记证。投标人应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硬件、软件的改造,设备控制系统及其他自动化系统。该项目应根据招标人自动化堆场升级投入需求,进行免费自动化堆场地图升级服务。
项目完成后,投标人负责重新办理改造后设备的特检证明及使用登记证,招标人提供资料配合,特检证及使用登记证的取得为验收必要条件。
项目验收通过后,为进一步优化系统,投标人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招标人现场进行为期不少于24个月免费的系统优化调试服务,直到系统调试满足技术要求为止。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堆场。
2.4工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签订后 6个月,包括起重机自动化设备所需设计、采购、开发、软件编写、安装(组装)、调试、试验、试车、验收、特检、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含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包含改造)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改造;子项目含门式起重机)A级。
3.2 业绩要求
3.2.1 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自动化集装箱龙门轮胎起重机销售安装或改造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a、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在“表5已建工程表”中能清晰体现是自动化集装箱龙门轮胎起重机;b、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截图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截图能清晰体现自动化集装箱龙门轮胎起重机;c、每个业绩需提供质量鉴定机构检验报告或业主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d、同时满足a、c或者同时满足b、c要求的业绩给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3.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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